光年——选自小说《光年之美国梦》

光年

生日那晚下雨了。朋友们陆续赶来我刚搬进去的小公寓,聊天、嬉笑、打闹,喝光了三瓶酒,红、白葡萄酒和Rum酒。没有人喝醉,我也没有。

我的前男友也来了,但我们几乎没有说什么话,他们几个外国人躲在客厅说英语,我们中国人在厨房与走廊之前说中文。

凌晨三点半,大家终于都走了。我关上门,望着突然寂静下来的房间和一片狼籍的桌子,无声地叹了一口气。楼下传来喝醉了的路人的吵嚷声,这里是市中心,不远处的街道上有着本市最大最火的几家迪厅和夜店,每到周末,车水马龙的声音便不绝于耳,我觉得我就是新时代霓虹灯下的哨兵。

我一个人住在这间房子里。它的安静和空大总是在提醒我的失败。那个将我抛弃的人。那个迫使我迅速成长的人。那个让我一个人居住的人。那个决定留在大洋彼岸的人。只是我是如此消极而被动,我不会做出任何反应,唯一的反应便是说:Thank you。

沉默且无措。这种感觉真像是受过某种心理创伤后的呆滞反应。真不知过了青春期后居然还会有这么无奈的一大块时间。

我不知道该怎么度过这段时间。我反反复复听最近我从各个渠道听到的喜欢的歌曲。还是Punk、R&B和后摇滚乐队。有一天我从广播里听到一句歌词,“还是会期待,还是觉得孤单太失败。”我从网上查到它的名字,不厌其烦在YouTube上听了一百遍。有一天,我从广播里听到一首大气磅礴的流行歌曲,然后就像末世的安慰一样立刻下载了下来。我沉浸在这些音乐的包围中,它们是我的药,能稍微安慰我哪怕五秒钟时间。

我在MSN上与宁有一搭没一搭地对话。我们互相推荐了几首歌。她又给我推荐了一首外太空的MTV。我重新开始听那首歌,歌词写得很晦涩,迷幻摇滚我已经很久没听了。里面有一句歌词是“I am alive she cried but I don’t know what it means”。

John曾说过离开我无法活着。我也说过同样的话。但我仍然在活着。在此之前,我因为自己仍然活着而感到羞耻。

经常是在屋里坐了好久我才意识到我是独自一人。我跳起来,决定出门去看场电影。即使是再走到一个封闭空间,即使外面大雨倾盆。这雨无休无止,冲刷着这个古老而狂野的城市,天空发出污染后的霓红色。坐在黑暗的电影院中,呼吸着周围都是陌生人的空气,都会让我有种安慰感。中间有段情节让我红了眼眶,我睁大双眼,竭力不让眼泪流下来。

孤独。

他冲向汽车,汽车碾压过他的身体,他仍然站起来,接着冲向另一辆汽车,汽车再次碾压过他的身体,他仍然不死,于是他继续站起,冲向高楼,跳下去……

这段情节如此熟悉,好像在哪里看过。为什么?我的太阳穴疼痛起来,没有等到电影结束,我便离开了影院,大雨瓢沱,我在路边站了十分钟才打到一辆车回了家。

回到家后,我试图睡觉,但仍然睡不着,睡意像被偷走了,我的大脑空白一片。好像什么都记不起。没有办法,我只好在网上看电影。宁居然还在网上,她告诉我她睡不着,只好上网看电影。我笑起来,我们的境遇总是如此相似。

“巨大的阴影都这样,要用20年的心理重建来消除。”我给她打过去一行字。其实我是在对自己说。与她对话有时候相当于我在自言自语。

宁是在四年前认识我的。她是我的读者。

四年前。

她突然来找我。之前我们从未谋面。她的到来也是奇特的。有一天她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她在北京。我告诉了她我的地址,让她来找我。也许她来北京是来办事,或者见别的朋友,谁知道呢?反正我是其中一环。我没问她来北京干什么。我的特点是如果你不开口说我就不问。

她和我想象中的差不多。

一双眼睛很炽热又内向。穿得是我喜欢的样子。看上去很随意。一条短裤和一件颜色黯淡的T恤衫。这样的打扮很适合北京。

她说要给我做饭。

中间我们吵了架,怎么吵起来的事后想想很搞笑。她说要给我们做饭,炒菜的时候我问她是不是真的会做,她说真的会,我继续逗她玩,结果她一下子生气了。

她扔了炒勺冲出了门。我愣了一下,跑出去追。见她正在电梯口抹眼泪,刚抹去旧的新的又涌上来。都气哭了呀。对不起。我说。没事。她说。我先走了。明天我去找你。我说。好吧。我看着她上了电梯然后才转身离去。

我忘了如何慢慢和她成为最好的朋友。每一次我需要她的时候,她都在。她后来开始给我写长长的邮件。我随心情好坏回或不回。

潜意识里这样火热的感情令我害怕。只因我知道我的感情一被激发便会永远存在。除非死亡,没有什么能消除它。就像我还记得我初中喜欢过的男孩的音容相貌,也清楚地记得他是如何把我甩掉的。

一闭眼,所有往事便自动浮现。那年夏天的味道、裙子轻轻拍打小腿的重量和楼道里昏黄的灯光。我趴在他房间的单人床上,被他紧紧地搂着,心中仍是羞愧难安。

他后来因为要准备高考而跟我断绝了联系,在这之前,我记得他掐着我的脖子,轻轻问我,眼睛里露出血红的光:为什么我的眼前总是出现你的脸?

那语调听起来简直是恨了。

我开始习惯这间小公寓,每天上完学便回到家听音乐,很少出门。屋里空空荡荡,前房客都已经取走他们的物品,留下来的只是最基本的家具,唯一能传达我个人气息的是墙上挂着的一桢我的个人照和一幅法国作家的海报。

几乎每天都要下场雨。我经常在我位于七层的房间坐在窗台上看大雨像瀑布一样往下落,却没有丝毫快感。

John在我生日前一礼拜给我写了封E-Mail,告诉我他不来中国了。他说他很抱歉很长时间没有与我联系,这段时间他脑子很乱。最后他写道:我不希望失去你这个朋友,我希望能和你保持联系。你永远是我心的一部分,我的茱莉。

我是在他写信后三天才看到这封信的。他发到我一个不常用的邮箱。在此之前,他已经很久没给我写过邮件了,所以我根本没有查看那个邮箱。

在看到他邮件的十分钟后,我给他回了信。只有一句话,John, Thank You.

他为什么不去死呢?

我的生日密码里写着:虽然心太软,表现出来的却是冷酷疏离。

周末出现了久违的太阳。碧空万里无云的天。树特别绿。花也特别艳。

就在这样的状态下,我特别悲伤。几乎没有力气骑自行车了。

这一个星期,每天我都有自杀的冲动。要紧紧按住自己的手,才能制止自己继续去想如何自杀。宁在msn上对我说,她也是。

绝对崩溃。我说。

绝对崩溃。她说。

卢给我打电话来,约我见面,说他们有个环保主义的Party。

我本来不想出门,但一想应该出去走走,就答应了。我去晚了。穿了一身黑色。这表示我不快乐。我已经有一个星期处于极度不快乐的状态。穿一身的黑色意味着我到达了不快乐的极点。

我怀着一颗绝对崩溃的心来到日坛公园。之前我甚至走错了路。是那该死的司机将我放到了另外一个公园门口。我还边走边想东南西北呢。

“茱莉,好吗最近?”他表现得很快乐。每一次见面他都表现得很快乐。美国人喜欢假装很快乐吗?

张开手臂,我们拥抱了一下。三个月没见了。他好像健壮了些。他还是喜欢穿长袖的素色衬衫,即使在七月的夏天。

在一杯鸡尾酒下肚后,我感觉快乐多了。原来快乐如此简单,只需要一点酒精和荷尔蒙。

卢跟我说他要搬家了。好像上次见面他也说他要搬家了。于是我问你和你的女朋友还好吗?他说分手了。我立刻哈哈笑起来,说我上回跟你说的那个美国男孩,我们也分手了。我们碰了碰杯。我心里还有些疑惑,上回见面时他总是流露出幸福的表情,怎么这三个月不见他们就分手了?

“嗨,”卢向对面一个走过来的女孩打招呼,同时对我说,“我介绍我的同事给你认识。”

穿蓝色连衣裙和白色阿迪达斯运动鞋的女孩走过来,冲我笑了一下,好像要跟我握手,我跟她碰了一下杯子,说“你好”。她在卢的左边坐下,我们三个人聊起来。

她的侧脸很美,是很东方的美丽。大眼睛、双眼皮,面庞圆润。

聊了片刻她站起来说要上厕所,把手里的包放在旁边让他看着。能感觉出来她希望他陪她去,但显然,卢没有做出站起来的动作。

她走之后,我呼了口气,终于可以跟他聊点私人话题了,也有点不解,卢什么时候开始如此受欢迎了?

卢咬着吸管,对我眨了眨眼,这几乎是个挑逗的动作。一瞬间我看得有点发呆。这是我认识的人吗?他曾是我的同事,所以我从未对他有过任何非份之想。后来他辞职换了公司,我们还经常联络,我突然间发现,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你们为什么分手?”

“她不喜欢中国。”

“哦。这样啊。那好吧,那让离开中国吧。”我几乎是恶狠狠地说。

“那你们为什么分手?”

“……他说他不来中国了。”

我们正说着,长发女孩上厕所回来了,我及时住了嘴。她在我们对面拉了把椅子坐下:“这样我们就方便对话了。”

我假装没有感觉到她的暗示。她对卢有明显的好感,对我有些莫名的紧张。她把腿伸直,正好处在我和卢中间。 这哪是方便谈话呀,这简直是领导我们的谈话。

我那杯酒喝完了,卢给我匀了点他杯子里的酒。喝过后,我决定去吧台再点一杯。

回来后发现我坐的位置上多了一个年轻的小男孩。大概二十岁左右的样子,穿着简单的白色翻领衫和一条西裤,在他身边还坐着一位长头发的穿素色连衣裙的年轻女生。他们看上去像一对在国外常见的留学生情侣, 眼神单纯而美好,没有自卑和无谓的防卫。看着他们,我难过地想我的黑色衣服带来的视觉效果是多么压抑。我脸上的妆好像也太浓重了。

男孩正在跟长发女孩用英语对话。他的英语很标准,她的也还可以。尽管他们的英语都很好,用英语对话没任何技术问题,但这仍然让我很不解。

“为什么你们两个中国人要说英语?”

他们面面相觑,露出尴尬的表情。片刻后那个长发的年轻女孩先开口道:“他很早就去英国了,其实他英文比中文说得好。”

“哦。那难怪了。中文说得不好不是你的错。”我对单眼皮男孩说。

“可是你英语说得不好就是你的错了。”他笑嘻嘻回敬我。

“嗯。我错了。”我说,“你还可以说四川话吧。”

男孩一直在笑着。他真可爱。如果他不是第二天就去成都,我肯定第二天就约他。

“她醉了吧?”他们问卢。

“没有。”我抗议道。

酒会没有结束前我和卢提前告辞了,临别时男孩和女孩正在酒吧里取食物,我瞥见酒吧外面的不远处的湖光塔影,美妙得如同剪纸画一般。

我与卢走出石舫酒吧,在公园里的长椅上坐下来。月光下卢的表情看上去平静而困惑:“我在等着心碎的时刻,但它迟迟不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分手我并不感觉特别悲伤。”他向我倾诉这次失恋。

“我的心却碎了。”

卢一定又露出了困惑的表情。他们都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问题就在于,没有人相信我真的会爱上一个仅仅相处过三天的陌生人。

How?他开口问。卢的中文很好,平时我们交流都用中文,这次他急切想询问原因,母语便脱口而出。

我慢慢开口道:“那是四月份的事了。那时,中国发生了许多惨剧,这竟让我徒然生出了死生契阔之感。正如倾城之恋一样,一座城市的覆灭成全了两个人,那是小说。现实情况里是一个国家都在遭受冷眼与灾难。作为这个国家的国民我,感到每一次对祖国的打击就像打击在我身上。在这种毫无安全感和自豪感的情况下,我对John的爱愈来愈深。”

“而分开是因为……”

我竟感到难以启齿。我感觉在这里跟卢说这些很可笑。我站起身,快速地说:“我们该走了。”

我们站在公园小道的路边,两旁耸立着高大的松柏,公园外马路上的灯光被隔绝在茂密的树影之外,没有人路过,一个人也没有。整个公园静谧无比。雨后树木和青草散发出清香味道。我看到没有开启的路灯上有一个小小的红点在闪烁。我在黑暗中冲着它莞尔一笑。

他抻出手臂,抓住我的手。我任由他擎着,不愿去触碰他的双眼。那双柔和单纯的眼睛也并无多余的热情给我。卢开始用手抚摸我的脸,见我没有反应,便继续向下摸去。我浑身僵硬,犹豫了一下,制止了他。

“卢,或许你的心已经碎了。摸我是没有用的,这只会让我们更痛苦。”我冷酷地说。

他表情痛苦地看着我。

“这是什么?”他盯着红灯轻声叫道。

“这是摄像头。”我咧开嘴,向他笑起来。他一定看到了我的牙齿,上面荡漾着纯洁的恶意的笑容。

我让出租车在家附近停下来,穿过一条马路去超市买了两瓶可乐和一盒方便面。走路的时候我发现满天都充满着阳具的象征,而拒绝是如此性感。黑裙子下的T字裤紧紧地贴在我的身上,夏夜的风像手一样抚摸着我。我感到一种隐秘的快乐。

John从五月底就开始对我冷淡下来。那其实只是我们恋爱后的第二个月。有许多迹象可以表明他其实已经萌生退意,只是我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与他视频的时候,有人敲他房间的门。John的表情一瞬间变得紧张而尴尬,他说那是他的房客。我明白他是指他的前女友。他们在一起五年,分分合合十几次。那个女孩现在仍然住在他们共同的房子里,据他说是因为她没有钱自己去租房。

我以为只要坚持,就会见到他。我以为之前的所有挫折只是考验,是极乐到来之前的黑夜。哪知整个故事都是一条下滑线,之前的抑扬顿挫只不过是为了让它下滑得更有力更鲜明些。我阻止不了它下滑的速度,只好跟着它一起坠入地狱。之前我所说过的不离不弃,就是如此吧。

我生日的前夜,凌晨一点半,手机突然响了一声。是John发来的短信,我盯着这个名字凝神良久,半天才打开短信来看。他说他想我,并且再次向我道歉,他说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对待我。

他怎么还活着?并且提醒我他对不起我这个事实。我用尽各种方法令自己忘记了那三个月的日日夜夜,而他居然又再度挑拨我那早已经被毁灭的热情。我光着脚愤怒地跳起来,关了手机。在这过程中,小腿碰到了床板,一阵疼痛。

我再次失眠了,躺在床上再也睡不着。只有空调发出枯燥的嗡嗡声,干脆爬起来看周写的小说。一直看到天开始发亮,视线变得模糊再也看不清楚字迹为止。我听着电脑里的音乐,慢慢睡过去。

周是我在网络上发现的一位作家,三年前我就看过他在网上的小说,我惊喜地发现,他写的小说内容如此对我胃口。只是他旅居国外,个人生活非常神秘,在我认识的朋友圈子,也根本没有人知道有“周”这个名字的存在。

从来没想过会与他在现实生活中相识,直到一个月前我发现了他的MSN。我立刻加了他。

他说他在悉尼。悉尼?那不是我半个月后将要去的地方吗?我会在半个月后与一些作家们有一次澳洲之旅。那时我和John还没分开,为了在北京陪伴John,我曾想过要拒绝这次旅行。

一个月前,我刚从灾区回来。疲惫不堪。我去邮局,给John寄了一件写着“I Love BJ”的T恤和一本书,在里面夹了封很长的手写的信,向他倾诉内心的热爱与挣扎,我说谢谢你终于买了机票,一切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然而,一切不可预知地向下滑落。几天后他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一切故态重萌。爱,越来越变成了我一个人的事。我甚至恶毒地想他那里怎么也不发生一次地震啊?以前再痛苦再难受也想着压抑自己,我怎么会爱得如此荡气回肠又遭遇如此的冷漠?我几乎都要因爱生恨了。

就在那夜,嘉来找我。我们坐在街心公园里,听着晚风吹动白杨树哗啦哗啦的响声。已经是夏夜了。

我喜欢你的发型。颜色也很适合你,像《低俗小说》里的乌玛.诺曼。

我走的时候北京还是暮春,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在兰州停留的那夜,我冲到目光所及处的第一家美发店,换了一个新发型。实在等不到回北京再做这些事,路途中看到的那些悲伤和压抑已经要压垮我。本来我是想染成深蓝色,但那家美发店实在太小了,染发膏都是我没有听说过的牌子,我只好放弃了染蓝色的设想,选择了比较容易染的浅栗色。

嘉瘦了很多,我几乎认不出她来。“我很难过,一个星期都吃不下饭。”

那应该属于神经性厌食。爱情的力量摧枯拉朽,能建立和毁灭任何事物。

“爱情比命运更不公平。”

“是的,不公平的是:为什么难过的是我们?”我反问她,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你和John还好吗?”她问。

“不好。”

我只是觉得难以为继,不知该怎样才能继续下去,不知道这样坚持下去有没有意义。我以前毫不怀疑,我们可以平等自由相处,如果有这个机会的话。我更不怀疑,如果有机会,我们将可以一辈子这样相处下去而毫不厌烦也不会有争吵和泪水。天呐,我以前在说些什么呀,我肯定是错了。

我对自己很抱歉,居然需要从头推翻曾经的设想。居然要承认爱错了对象。我几乎无法原谅自己眼睁睁地看着事情变得这么糟糕。

我对他也感到抱歉。他的确让我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只是最后,我还是恢复本来面目了,并且更糟糕——我需要反复说服自己,才能压下来恨的念头。

“也许我爱错了。”她说,“在此之前,我都只爱女孩子。这是我第一次爱上一个男孩,但我发现爱情是如此痛苦,而对我们这种人来说,承认自己爱错了又是如此艰难。”

“阿咪走的时候,我以为我再也不能爱了。她耗尽了我百分之九十的爱。如果我只剩下了百分之十。只是这百分之十的爱,也比大部分男子给我的要多。”

阿咪是她在北大的同学,她最爱的人。阿咪研究生毕业在深圳找了工作,嘉得知此消息后如丧考妣,竟然开始吐血。此后她心死,用最后的十毫升爱上了一个男人。

“现在我只剩下三毫升了。”

她低着头,所以我没有看清楚她到底有没有哭。但我知道夜空是湛蓝色,使我回忆起今年四月。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四月好像已经过了很长时间。

John走的时候是残忍的四月。他临走前的那天下午,我陪他去三里屯纹身。他选择了中国国旗的图案。我情不自禁地认为以后每当他看到手臂,就会想起我。

我目送他走安检处,便走出了机场。在回家的机场巴士上,我看到对面马路边上那家爱尔兰的酒吧,那是他走之前一天晚上我们一起去过的酒吧。怎么这么敏锐?以前我甚至从来没有注意过它。我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片。

路上的桃花、梨花已经开了。北京最美而又最短暂的春天来了。道路两侧的树上开了许多粉红色和雪白色的花朵,粉嫩的花衬着绿叶,美得令人精神一震。

尽管天色阴沉,空气却香气四溢,那是潮湿的泥土混合着点点花香的味道。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春季的空气,这是爱情的味道。

我整夜整夜阅读一本厚重的美国现代小说。它讲了一个人应该坚持成为他自己。看累的时候我不经意地转过头,希望他就在床的另一边陪着我。我的心里涌动着一股柔情。仿佛我们相识已久。我们可以呆在一起,无所谓对方做什么,也觉得心安理得。这是种非常自然的感觉。

有太多夜晚我毫无睡意,脑海中不停地出现各种意象,每一种都是关于他的,耳边也在同时进行着英文对话,我自己与自己造句,假想与他对话。

正在想着,他发来短信:我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了,亲爱的。

我便再也睡不着,索性爬起来查他所在的城市的概况。克里夫兰,工业城市,位于美国的俄亥俄州,四季分明,温差很大,黑人人口占百分之四十。

就这样,我凌晨才睡去。而早上七点半又要起床去上课。下课后,我常常待在同学的宿舍里消磨时光,喝咖啡、谈天说地或者看John从邮件里传给我的音乐录像带。其中有一个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主角是一个男人,他在地下隧道中面无表情向前走,走向对面开来的车,被车撞倒后站起来又冲向另外一辆车,重复,直到整首歌结束。这个MTV看得我们满头雾水,不明白他是为了什么。

我的同学终于忍不住对我说,“茱莉,我们觉得你太孤独了。”他们搂抱在宿舍的床上,亲昵无比。在上学的这段时间几乎每个人都有短暂的情人,我却根本没往这方面想过。现在看他们搂抱在一起的躯体,我感到刺目。

“为什么?”我反问道,为他们无法理解我的幸福感到难过。

“你真的要等他吗?”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

“是的。”我简单地说。

那时我以为我要死在每天下午五点钟升起的淡淡忧愁中,还有那薄雾般的早晨、寂寞的午夜。我曾像守着神话一样守着爱情,像期待奇迹一样期待他的到来。爱快变成了信仰,可见坚持的难度。如果我再也见不到他,该如何将他遗忘?我对他的爱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像大水冲垮了堤坝,一发不可收拾,思念令我变成一具等待的化石,除了心脏是柔软的,身体其它部位都如石头般无欲无求。

他给我写来邮件:茱莉,你看起來虽然孤独,但是却有着无法用世俗眼光可定义的宁静的美。如果有一天我们无法再相见,泪水将从我的心中流出。

我一下子感动起来。对他的爱就是这样通过短信和电话和邮件一点一滴积累起来。 我真正爱上他是那天,那天在电话里John用他年轻而诚恳的声音焦急地对我说:我们结婚吧,这样你以后就可以跟着我去美国了。

当即我便哽咽起来。日后他在邮件中说我们只认识了三天,却决定共度一生,这对他来说都太快了。不,我差点大声喊出来,怎么会太快了呢?怎么是三天呢?也许对你来说仅仅是三天,而对我来说分开后的每一天也如在一起时一样真实、一样刻骨铭心啊!

那几天北京经常下雨。雨后天晴后的天空是湛蓝色,像我小时候经历过的90年代的北京。我慢慢走过绿意朦胧的街头,呼吸着春天的味道,想着他,如果他在就好了,如果他在,我该有多么幸福!

那是我最后的快乐时光。那是个春风沉醉的夜晚,我和朋友嘉约在西单,我看着她开心得漫溢样子,拉着她爱人的手慢慢融入黑夜。

只是此后五月顺理成章地到来。这是充满了眼泪和汗水的一个月。那天像一个黑色的休止符,杜绝了所有的快乐。那天整个南中国都在地震,北京也有震感。我和嘉坐在酒吧里聊天,对未来都产生了某种不确定感。在种种变故中,我们迅速变成了怀疑主义者。

烽火连天,颠沛流离。我濒临崩溃,迅速消瘦下来。我一遍遍地查看他曾经给我发过的邮件,急切地想要找到他爱我的证据:我爱你超过世界上的一切,请等着我亲爱的。

上帝啊,如果你和我的痛苦一样多,那么你是如何忍受的呢?

我终于搬到了学校去住。这样起码不用早上再去赶一个小时的地铁。即使与他通过电话,也仍然无法缓解那种完全无力与被动的感觉。而大部分英语单词在开口前便忘却了,通电话时说出的都是无时态的最基本的单词。John总是在Skype的时候问我,为什么你看上去那么悲伤。是的,为什么我看上去如何悲伤?是我太勇敢无畏还是过于不切实际,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或某个人竟这样难,如同吃了黄连。

大地震的三天哀悼日过后,我立即报名参加了去灾区一线采访团,并且在第二天下午便坐飞机离开了北京。

我写邮件告诉他我要去灾区了。他没有回信。出发那天,我在出租车里给他发短信问他能否给他打电话。他说可以,但他在酒吧,噪音很大。我说那我在短信里告诉你吧。我解释了一下情况,他没有回短信。也许他并不了解我此行的意义。

我想间隙就是从那天开始的。起码在我的心中,就是从那天开始的。

我们要呆在灾区停留十天,在这十天内很难上网,手机也不一定随时有电,在客观条件上失去了和他主动联络的可能性。我在心里是多么依赖他啊。一想在这么长时间看不到他、听不到他、感觉不到他我便心生恐惧。

在兰州时,我收到他的短信,说买了回北京的机票,将在我生日当天下午抵达北京。我欣喜若狂,这条短信就像一颗精神原子弹,让我忘记了坐了一天长途车后身体的极度疲乏。唯一的忧虑便是我突然想起我们有四天没有通电话了。

后来是十天。

十五天。

再后来是永远。

也许是国内形势太乱让我们变得如此悲观如此惶惑不安,让我们这么着急想和一个人在一起,这么需要温暖和回应。或许我应该检讨,检讨为何如此需要某人,为何自己不能活。

我知道,最痛苦的时候还未到来。如同地震一般,我的心脏就是震中。也许下礼拜才是最难熬的时间。那一定是放手前最后的挣扎。怀疑自己曾经的选择是件痛苦的事。而余震不断,灾后重建又如何开展?

周拯救我于水火。他热情而直接,像曾经的我。只是如同John隔着整个太平洋,这次我和周隔着整个印度洋。

我决定去参加这次旅行。那夜我准时入睡,睡意重新归来,像久违的老友。

半个月后,我所在的文学院举行了一次毕业旅行。上海、苏州、杭州和乌镇,那是一次类似像“文化苦旅”的旅程,学校找的旅行团只顾着带我们到各大景点,丝毫没给个人自由的时间。

我总有那么多话想与周说,我翻来覆去地对他讲我生活中的小细节小烦恼,旅途中遇到的人和事,他总是津津有味地听。我在把所有此前对John的感情投射到周身上,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工程,之前毫无纰漏,我与周的灵魂交融得严丝合缝。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人呢?恰恰出现在这个时候?莫非这是上帝对我的补偿?

我走到哪里,哪里的雨水便翩然而至。乌镇的夜里,我独自住在房间,别的同学都是两个人一间房间。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同屋却始终没回来。

她不在,我便细细听窗外的雨声。身在异地,一切如梦似幻,在与周讲电话的过程中,我的灵魂终于嵌到了自己的身体里。

我没有再主动联系过John,在最后一次电话里他说周末会去纽约。

今夕何夕呢?

在上海的宾馆里,John给我发短信过来,说已经到了纽约,他很兴奋,这是他梦想中的城市。我没有回短信。一天后,John又发短信过来:你还活着吗?

是的,我仍活着。我怀着恶作剧的复仇心态在二十分钟后才给他回了一条短信说你好好玩吧。他并不知道我现在也在外地,也在“玩”。没有必要告诉他了。

我看到一件I Love NY的T恤衫,你想要吗?片刻之后他又发来一句。

有什么东西梗住我喉咙,令我泫然欲泣。我从没有问过你这样的问题,John,我在给你任何东西之前,从来没有问过你。

我爱你。他试探地发来这句。

多么可耻的三个字。我没有回答。我曾那么爱他。如今,爱的信念被摧毁了,我再也找不到继续的理由了。

此前我们每天都在倒计时算相聚的日期。“还有三十天我们就会见面了”、“二十八天”、“只有两个星期了我的爱”……此后我便见不得任何种类的倒计时,如果根本不会相会,倒计时简直是个笑话,是场酷刑。

次日下午导游带着我们坐轮船游西湖。船上都是人,密密麻麻,与四周的美景很不相称。我听着随身听,盯着西湖的湖水发呆,一种突如其来的荒谬感令我恶心欲吐。后来我知道就在那个时候John放弃了来中国的计划。事实上,我们只是同时放弃了对方。

原来我们是有心灵感应的。谁说没有?那么难受的下午,不会再有了。

那是个白日茫茫烟雾袅袅的夏天中的某一天。

那是青春期每一年中的某一年。

我们都不相信我们的青春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

再也回不来。

这难道还不是个悲剧吗?每天我想到这个,就想死一千次。

夜里。我和两个男同学去酒吧喝酒。我点了一杯鸡尾酒,听着酒吧里吵闹而低级的音乐,白天的抑郁并未因喝酒而减少。我只是需要喝更多。直到开始头疼。

夜晚雨后的西湖像笼了一层雾,开始有些凉意,我躺在湖边的长椅上反复听着同样的音乐。也许我们之间不是地理的距离,而是时间距离。如果穿越时间,我们就不再有距离。令我悲哀的是,我却无法穿越时间,于是我在这里。是啊,为什么他们都离得那么远?如果我有一张可以到任何一个地方去的护照或者我有许多可以立刻到任何地方去的钱,我就会与他们毫无距离吗?

John已经变成一块巨大的纪念碑,横在离我有12个小时的地方。日升、日落、星升、星落,在时间的距离中,我遗失了他。

周离我更近些,他在离我有4个小时的地方。不过,那里是南半球。

就在我迷恋上喝酒的同时,宁开始画画。好像是突然开始的,她一张张传来她画的画。画上面是她自己和各种各样的我。周和宁是平衡的跷跷板的两端,分别组成我的黑夜和白天。

我与周很少谈起John。直到那一天。不知谁先提到了这个名字,我忘了我说了什么,周一下子生气了。“难道你还在爱着他?原来你是一直希望他来?”

我居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手握话筒,感到一阵神情恍惚。一种失语状态让我完全说不出话来。

该死的John。消失了竟然还能再破坏我的生活。我有种想杀了他的冲动。

我的无语彻底激怒了他。“再见。”

“啪”地一声,那边挂断了电话。

我完全动弹不得,直到二秒钟后才放下电话。他的激烈有如一把匕首,直插进我的喉咙。让我失去了言语的能力,往往内心有多激烈,此时就有多沉默。

他的激烈在我看来正如看电影一般。不,不是看电影,而是在照镜子。我满怀激烈地看着他的激烈,由于我内心早已翻江倒海,反而表现出的是无比的平静。这种平静在正常人看来是可疑的。这就不能怪他为什么突然对我生气。轮到以前的我,估计也会很生气吧。

我对John唯一的一次生气是在嘉去找我那夜的前一晚。那夜我彻夜难眠,一秒一秒数着时间,我们中间有十二个小时时差,我的黑夜正是他的白天。我要睁着眼睛度过我的黑夜,抵达他的白天。我在等他给我回短信,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手机依然静默。终于在凌晨七点多的时候,他发过来一条短信。我立刻给他打了过去。

那天与今天有相同之处。后来都是电话断了。不同的是那次是电话掉线了,我没有再打过去,而这次是周挂断了我的电话。

胸口突然抽搐了一下。我还以为我的心早就被John挖走了呢。

我比那夜更绝望。只有一秒钟我想到了要不要打电话过去,要不要发个短信解释。更多的是种无动于衷想看着事物一步步灭亡的情绪。我不会像曾经认为被一个人拒绝就像被所追求的理想拒绝一样痛心了。也许现在我已经可以分辨清楚我所追求的理想和能带给我所追求的理想的人之间的区别了。

我和宁聊了一夜MSN。这段时间只有她一直在倾听我的心事。我很悲伤。我的眼睛很悲伤。沉沦。我是真的累了。但心跳还是那么急速。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朗姆酒再加上半杯可乐,小心翼翼地喝下去。在喝酒的晚上我最悲伤,也最快乐。

宁说她决定去美国把John杀掉,顺便拍个纪录片。      “本来我们不想杀了他的,但后来还是杀了。”她说。

她是如此地按我想地去想,按我说的去说,有些甚至是在我未曾表达之前,她便已经说出口、做了出来。我的感激也没有说出口。我知道她明白。

我配合她说着什么,心却越沉越深。我问自己,能忘掉那一切吗?为什么不能忘呢?手一抖,酒洒在了电脑上,幸好只是一点点。我伸出舌头,慢慢把它舔干净。外面仍然在下雨。宁静的、寂寞的雨。周的那里早已是凌晨了吧?

这时我才想起来,已经好久没有算时差了。那时候,每天我都会条件反射地想到现在是John那里的几点,是不是我们可以联系的时间。

我以为可以念念不忘的,竟然开始忘记了。一定有什么是比我更重要的,否则john不会放弃我。一定有什么令他感到了恐惧,一定有什么更真实的理由,不仅仅是他觉得一切太快了而已。我曾发疯般地向自己追问这些理由,用去我所有的白昼与夜晚,用尽了我胸腔中所有的激情。终于到了忘却这一天。

John的脸已经变得模糊,我努力想了一秒钟他脸的轮廓,随即放弃了。

那夜在梦里我梦到了他们。周看着我,质问: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是谁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难道你还在爱那个美国小混混?

我被他连番的追问问得魂飞魄散,摇摇欲坠。

下一个场景是John看着我,目光里满是甜意:亲爱的,我很快就要来中国了……

一整天都没有周的消息。梦里的每一秒钟却记忆犹新,挥之不去。

我终于给周发了一条短信。你还好吧?他没有回。

我张皇失措,怎么会这样?不,不要这样。我永远是你的战友。我是你的过去。

周很快出现在MSN上。看得出他还生气呢,说话还挺冲的。他说在悉尼就不接待我了,他决定飞过美国办点事,请我自己保重。我丝毫没有还手之力,只是机械地说“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家里的电话响起来,我冲过去接电话,知道是他。知道这个电话号码的人只有周一个人。气氛没有变,就像我们没有吵过。他说要不要再爱一次。我再次说“好。”

我回父母家的时候发现五月份的手机单据到了。一长串的熟悉的长途电话号。我把它拂平,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然后像我撕掉便利店收据或出租车票一样,整齐地、熟练地撕碎了它。

在连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后,我们降落在墨尔本机场。没有停留休息,直接转机去悉尼。然后在悉尼机场等待转机去黄金海岸。那天他也要去东南亚出差,知道我在机场短暂停留的消息,连闯了四个红灯来看我。我们约在机场停车口处见。我一眼认出了他,他下车向我走来,我居然不敢直视他。我机场工作人员催促他快把车开走,他示意我上车,他带我绕整个机场转了一圈然后又送回到机场。

你和我想像得不一样,不过我仍然很喜欢你。周说。

刚到黄金海岸的第一天夜里就开始下雨了。雨落在巨大的热带植物和树木上,发出淅淅沥沥的响声。这种响声也是幽怨的,不似北京的雨声那般爽快。

半夜想抽烟,也只好下楼或去阳台,房间是禁止吸烟的。

楼下不时走过年轻、健康的白种男孩。每一个都像John一样漂亮。不,他们甚至比John还要漂亮。我想起我租的公寓的前房客,也就是John的朋友在我问如果John永远不回来该怎么时的回答:你可以跟着我去美国,那里全都是和John一样的男孩。或者,你可以把你以后的男朋友叫作“John”。

第二天阳光灿烂,恢复了澳洲常见的晴天。我在房间睡了一上午,错过了旅行团的活动。除了另外两个女作家请假到周围的城市购物,整个旅行团里只有我和另外一位男作家韩因为睡觉而留在了宾馆。

我其实是饿醒的。发现已经是下午二点半了。我去敲韩的房门,他打开门的时候甚至还没有醒。我在他的房间上了会网,点了一个匹萨饼。

我们打算去看海。我们走到一条路的尽头,发现路边有个指示牌用英语写着“此路不通”。在半路上我们看到一个湖,他说你就当这是海吧!我们向湖走去,因为刚下过雨,草地很湿。走过的时候鞋都要陷进去,像到了沼泽。

“嗯……你闻一下这空气。多好闻啊。”

我作了一个深呼吸。 空气真好。我深深呼吸了一口这座城市的空气。

我们调过头接着走。这一次我们决定到繁华地带去看一看。我指着像在天边一样遥远的一座高楼上的红灯,说,就到那里吧。

我们一直走,身边都是车。没有人像我们一样走在路上。已经丧失了时间的概念,一看手表才八点,这里与北京有两个小时的时差,北京才六点啊,正是热闹的堵车的时候。这里怎么就已经死气沉沉了。

路过一座荒凉的桥。昏黄的路灯。路旁是自由生长的野草。让我想到一个澳大利亚的skinhead的电影《无法无天》。路两边会有几个这样的种族分子少年吗?当然没有。空无一人。除了我们。桥下涂满涂鸦。其中有一只是邪恶的熊猫。我拿出手机拍了下来。

二个月前,我同样坐在昏黄的路灯下。也是在抽烟。

二个月前的甘肃文县。

发生最大余震的那天,我们正在文县的一个小山村采访。突然间地动山摇,几乎站立不稳,人们惊慌失措,大声呼救,或者紧紧搂住身边的人。我呆楞在原地,手足无措,一无所傍,不敢相信死亡真的近在咫尺。根本没有躲避的地方,前面几步是已经被震塌了的土坯房,后面是深坑。那时我居然想到了来采访之前网上的热门帖“地震后第一个电话打给谁?”

打给谁?真可笑,无论想打给谁都打不出去。地震时和地震后的信号一度是中断的。

我颤抖着拿出手机,想给他打电话,他是我唯一的安慰了,死并不可怕,最难捱的还是精神的空虚。还没按下播打键我就强行制止住了自己,不行,他那里正是午夜,我不要吵醒他。那几十秒钟让我发现我的爱是如此无私,我爱他超过爱自己。于是我决定先发条短信,告诉他如果有时间,请给我打电话。

发完之后我就后悔了。我并不想让他为我担心,只是我太需要他的安慰了。我是如此缺乏力量。

当夜,我们借住在当地的一家小学的操场上。由于余震不断,无法在房间停留,根本没有充电的地方,更别提上网了。只有在抗震救灾指挥部才有网络,我们轮流用往北京发回通讯稿,基本没有时间干别的。我带着强烈的负罪感在唯一一台能上网的电脑上紧急查了一下邮件和我们经常去的网站,没有任何新消息和新邮件。

我走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帐篷,坐在冰凉的台阶上,昏黄的路灯照耀着我,也把松柏的影子照映到对面的高楼墙壁上。我点上一枝烟,大脑翻腾不止,无比悲伤。恐惧、迷茫、失落、担忧,这些情感轮番上场。我一遍遍地告诉自己要坚强,如果没有人关心就自己关心自己,如果没有人照顾就自己照顾自己。我强迫自己一遍遍重复这些道理,直至彻底麻木。他始终没有消息,死亡也不过如此了。我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间,看着电池一格格流走。在无法随时充电的情况下,我应该只在白天开机。但我那么想得到他的回应,我没办法做到别的,至少能保证我的手机有电。

那是我人生中最凄凉的夜,它让我发现我的感情生活完全失败。我看着松树透过灯光投在墙上巨大的阴影,忍不住流下泪来……

我禁止自己再想下去。“接着走吧。”我说。

中间路过一家很大的超市。估计是方圆五里地之内最大的超市。我们很欣喜地冲进去,发现离关门时间只差两分钟了。店员和善地告诉我们,如果要买什么东西就赶紧去买。

我要买点牛奶。我跟韩说。

宾馆冰箱里就有。他说。

于是我们出去了,接着赶路。去那大方向明确却不知道具体还有多少路程的市中心。

月亮明晃晃地挂在天上。很大很圆。比在北京看到的要大要圆。并不是外国的月亮都圆,我在欧洲看到的就没有这么圆。

现在有辆夏利给我我就满足了。作家兼司机的他呻吟了一声。

后来我们实在走不动了就回了。正好是吃晚饭时间。那顿饭吃得很丰盛,韩还帮我点了一杯白葡萄酒。半夜我想抽烟时发现前夜我扔在阳台上的火柴已经被雾水打湿,我拿吹风机吹了半天都不干。我却懒得走去宾馆大堂去取盒新的。到底下不下楼?我想了一个小时,终于决定不抽了。

白天我们终于被汽车拉着到了沙滩。

即使在沙滩上,我仍穿着黑色的Polo衫。说不上为什么,我不再穿我最喜欢的白色衣服了。

女作家们被安排集体接受一个国内一家电视台的采访,主题是“爱情”。

我断然拒绝了采访,独自沿着沙滩跑起步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在哼着某首歌的旋律,不知道为什么,这首歌就是让我在无助或没安全感的时候感到安全和温暖。

那晚后我们凌晨三点半被叫醒,直飞到悉尼。

“天,你们参加的到底是旅行团还是游击队?”周不可置信地问我。

我们疲惫不堪地走出机舱。我的座位偏后,走在后面。一抬头就看到有个人斜靠在机场大厅的柱子上,穿着风衣,戴着墨镜,正在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是周。

我吓了一跳,怎么这么出其不意?简直像电影一样。

周见到我的时候我身着一身黑色,素面朝天,像是地狱中的来客。

我让他先到门口等我,对那些好奇的作家们说我要见一个网友,先告辞了。大家嬉皮笑脸地看着我,我急匆匆地离开了。

周在门口等着我,我一把抓着他的胳膊。他带我到停车场。我跳上那辆黑色宝马汽车,和他扬长而去,同时长出了一口气。

他带我到“中国城”里逛街。

“自从地震后,我就没有什么购物欲了。”我脱口而出。过了一秒钟,我又补充了一句,“我没有太多的要求,只在活着就行了。”

我被这次地震完全改变了。某种内在的、深刻的变化。总结出来也仅仅是些耳熟能详的大白话。

他带我去海边。歌剧院抬头就能看见。我有一种终于和同志接上头的感觉,两个人看起来都神经兮兮,窃窃私语。周围的人会不会感觉我们很奇怪?

我总是称呼他为“周同志”,他哭笑不得地说:“现在也只有你叫我同志了,就连别的国内来的人都不这么称呼了。”

周发现我在哼着的歌是《军港之夜》,我耐心地给他解释是这首歌的歌词感动了我,我总在最无助和没有安全感的时候想起它。比如说即使我没有任何人的怀抱,起来这首歌让我感觉到我在祖国母亲的怀抱。

“你怎么没有在任何人的怀抱?你在我的怀抱啊!”

“拜托,我的意思是在异国想到祖国母亲就感到温暖嘛,我是过去的你呀!”

“是呀,你就是过去的我,我不应该太苛求你。我原来比你还左,你这算什么呀?我以前做的不知道比你过份多少……”

我们坐轻轨去海德公园。人很多,最近这里有个活动,公园里挤满了从世界各地蜂拥而至的青年。

列车在城市的上空开过。透过玻璃窗能看到外面的高楼大厦和街道。四周的风景一掠而过。周喷着一种味道清淡的香水,这种香水味道我很熟悉,是我第一次买的香水的牌子。周的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使我不用转头,便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我们几乎都是边走边谈,两个人之间有说不完的话。任何话题都能谈论起来,与他对话,就像与一个异性的更成熟些的宁在对话。就连他们的星座都相同。宁一直坚定地站在我身边,是我最后的阵地。周则冲在我前面,无论思想还是别的,他都走在我的前面。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如此强势的人,而且对我如此温柔。简直就像做梦一般。

夜里我们住在蓝山。离悉尼城开车一个半小时的地方。他开车的时候,我睡着了。

半夜我们出去吃宵夜,他启动车,我随口说去蓝山看看吧。他说好。便立刻开上了蓝山方向的高速公路。

寂静。除了马达的声音。他开车的时候会把一只手放在我的手里。我坐在他旁边,望着无言的黑色的山,风吹拂着我栗色的短发。

寂静。美丽的月亮与星空。空气里夹杂着一丝南半球冬夜的寒意。

汽车在干净而顺畅的公路上驶过。我让他扭开广播,广播里在放电子音乐。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听西方广播电台主持人说话的声音,从前和烟一起在德国开车听德国广播电台时也是同样的感受——那一定流露出他们生活中最值得赞美的一面——欢快,自然,完全平等的交流。只要听到他们说话的口音,我便感觉心满意足。

我仔细看他的脸。那双小眼睛炯炯有神与我对峙。一瞬间我有点恍惚,无法把这个人与我想象中的人对上号。可是他们明明是一个人,并且都极具魅力。但是……他们的性格和状态是相反的呀。天呐,我到底爱上的是哪个人,也许同时爱上了他们。

我怎么能爱上完全不同的人呢?哦,明白了,我不也是分裂的几个人么?

是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分裂的世界中。人格分裂是正常的。时空是平行的。

周驾车带我飞驰在悉尼仅有的那条高速公路上。阳光很好,如果不是有些风我就会把窗户打开一些了,开阔的蓝天上有几缕淡淡的白云,剩下的天空都是纯粹的蓝。我心无旁骛地坐在他身边,音箱里连续不断地放着我喜欢的音乐,这是我曾经Email给他的音乐,他居然把它刻了下来。

“So come away, won’t you come away

We can go to

Deptford, Catford, Walford, Digbeth, Mansfield

Anywhere in Albion”

还有那首我曾经听过无数遍的”Yellow Moon”。

我曾传给John这首歌。这是首悲伤的日语歌,听不懂意思,里面只有两句英语歌词在反复诘问着是非对错。

我听得入神。车窗外的异国风景只给我种熟悉的感觉,只要放着我喜欢的音乐,是哪个国家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到楼下走走吧。我披上一件衣服,和他走下楼。街上有许多行人。许多喝醉了酒的和手里拿着酒边走边喝的澳洲人及世界各地的旅客。这其中最忧心忡忡的一个就是我。南半球。南极星。温暖的冬天?也许相对于中国北方的冬天是温暖的,但这里仍然是夜凉如水。

地上有些白天留下的垃圾。许多年轻的青年小伙子和姑娘们相拥要去酒吧寻欢作乐。我这才想起来这是周六晚。是周末的夜晚。

风吹在身上还是有些凉。我拿出香烟,点上火。

“我告诉你,你最大的问题是价值观混乱!没有逻辑!如果你再这样反叛下去,迟早要把自己给毁了!你们这种人最终将会反叛自己。这样你们就完全毁了。”

他指着路边一个正在喝酒的流浪汉,“也许他就是你们的前身。”

“我确实价值观混乱,我该怎么办啊?”我迷惑地问。

“你是个天才呀,你应该是精英里的精英,可你现在却一心想扎到地下去,就像你现在决定去当妓女一样,再努力也顶多是个三流的妓女。可是你的思想决定了你的与众不同,为什么不能往上走呢?”他明显比我激动,他说话的时候不时拍打着我的胳膊,劲道比较重,很快我的胳膊就开始感觉到疼了。

“我需要点时间。”我抵触地回答道。

“你现在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就知道他会这么说。

“我确实价值观混乱,我该怎么办啊?”我懊恼万分。

“我相信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怎么办。我不能给你指条路,说应该怎么样怎么样,如果这样我也太自以为是了,因为我确实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头疼欲裂,好像又回到了平面世界一样。明显的是两种价值观的对立。我想说什么,又欲言又止。好像在该说些什么的时候,我总是欲言又止。我决定冷静下来,听听他是怎么说的。

“你是不是经常幻想一个理想的男人?”周缓和了一下语气。我们正在等待绿灯,当绿灯终于亮起来时,我们随着过马路的人群走过人行横道,我整理了一下思维,开口道:“我更多想的是一个理想的组织或者事业。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但我总是在想某一天有个组织找到我,说现在要给你分配任务了。那我就会特别高兴。我以前的所有日子都在为这一天的到来与这一天到来之后的未来而活着。”

“其实我想过一种准军事化或半军事化的生活。我希望自己能够朴素一些,可是偏偏有时候却是那么虚荣。”

人潮汹涌。很多人手里拎着酒。女孩画着黑眼圈穿着短裙。我还以为崇尚自然的澳洲没有夜生活呢。看来我想错了。也许外国人的性格就是这样白天与夜晚分裂成不成的两种性格。

很多人只穿着T恤。我还是紧了紧身上的风衣。

他的话令我出汗,但温度仍然很低,我其实是不知道要说什么的,每当我真要开口的时候,他已经在滔滔不绝了。

从沙滩回来后的几天,我的胳膊开始脱皮。也许是晒伤了。以前从来没有这样过。几天后我发现我黑了。我在想是不是我反应慢,怎么连变黑这种事都要几天后才能发现。

广州。

夜晚,我和周漫步走过广州的街。许多妓女站在路边等待客人。无论我将南中国想得多糟,它都绝对糟过我的想象。

宁在第三天来找我。我和周去机场接她之前,周望着对镜梳妆的我,说,怎么宁一来你就穿上了最性感的衣服?

其实我只是又穿了一身黑色。只是换了一件紧身小吊带。

宁坐在机场外独自抽烟,旁边只放了一个包。她又瘦了许多。

去年冬天的时候,我和宁曾经有过一次旅行。我先去了广州,然后坐飞机去她位于都匀的家找她。我们在她家玩了几天,便去了阳朔,然后便又返回广州。

这是我们唯一一次在外面旅行。在广州的时候我们吵过一次架。等公共汽车的时候,我向宁要一枝烟抽。她递给我,我抽了一口,说:“怎么你老总烟头咬得这么湿?”宁夺过我的烟扔到地上,说:“那你别抽了。”

我很生气,但一言不发。只是在公共汽车上的时候没有坐在她身旁。过了一会儿,她发短信过来:“我错了。”

事实上我从来就没有真正生过她的气。她只是破坏了我的原则——我从来不和朋友吵架。她精确而迅速地破坏掉了我的原则,我除了接受别无他法。她成了唯一一个可以与我吵架的朋友。

宁的家庭是个不常见的迁徙式家庭。他们经常搬家。她住大连的时候,我去找过她。一连几天,她父母都不在。那是个像贫民窟似的小区,里面分散着几幢老式楼房。她家因为空荡,而显得自由。她家书不多,但每本我都喜欢。这些书都让她翻烂了。我们两个轮着说绝望,可这都快变成笑话了。

我们都不想疯。

晚上我躺在她的床上,她睡在另外一个屋的沙发上。白天我们出门,迎着明晃晃的太阳,吃饭、逛街。地很脏,我们抽烟抽得特别多。一根接一根地抽。她出去给我买卫生巾。我洗澡,涂她的暗紫色指甲油,她在读《夜访吸血鬼》。我有点听不进去,但那句话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但你没有报复的愿望吗?”

那几天想起来像天堂。就是那么熟悉的感觉,有时候也觉得可怕。因为我们的状态太像了,并且无可救药。

有一天晚上我哭得很厉害。极力压抑着自己还是忍不住哭出声来。然后小声地去厕所擦眼泪。她第二天说听到了我去厕所的声音。她敏感地发现我哭了,但没来打扰我。

我们想的都一样—-也许目前我们拥有的就是最不适合我们的,也许我们梦想的,是和现在完全相反的东西。她说她喜欢的是带有死亡气息的人,而非腐烂气息。

更早更早的以前。早于我们相识的之前。那时她15岁,已经辍学几个月了,曾躺在床头,翻看一本残酷青春的小说,听着警车的声音从她小区门口呼啸而过。

那本书的作者是我。

她在读我第三本小说的时候,正准备接受个人药物治疗,去智障、残障、抑郁症康复中心当义工。我那时经常突发其想,我们成立了一个小组织,激发出许多不切实际的梦想,比如去古巴。宁偏执地认为那里有能满足她的东西。我们也曾想过去东欧或美国,我们的思想是那么不着边际,几乎是荒谬的。像小孩子玩过家家,想去世界各地搞革命或破坏。在认识周之后,我才意识到我和宁的某些思想是那么单纯,单纯得简直可笑。

我和周又换回第一天住的宾馆,这里更宽敞些,方便见朋友。他为宁在楼下开了另外一间,在他为宁办手续的时候,我和宁坐在宾馆的房间里,喝着他从澳洲为我们带来的白葡萄酒,一句一句地读我们共同喜欢的诗人的诗句。很快就喝到脸绯红。

无论到哪里,我和宁在一起的时候就会立刻把气氛变得私密,像同谋。

她带来的素描本子上写了些句子,她的字很刚硬,又飘逸,不仔细看是根本看不懂她写的什么意思。我一张一张翻阅她画的画。

“其实那次我去北京只是为了看你。”她开口说,“其实那并不是我们的初次见面。我第一次来找你是个冬天,你办了个诗歌朗诵会,穿了件红裙子。没有人理我,我就坐在桌子旁边看着你们读诗。后来我就走了。”她接着说。

白天时,周去见他的朋友,我和宁坐在街角喝咖啡。她喝一杯冰的卡布其诺,我喝一杯热的。

岁月静好。

炎热的广州,因为有她,而觉得时光是美好的。宁刚刚在商场里的钢琴店为我演奏了一曲《致爱丽丝》。

我们没有说什么话。她短发湿漉漉地贴在前额,因为瘦了很多眼睛更显得大。那双眼睛单纯得偏执,眼眶之间的距离稍宽,眼睛是杏仁的形状。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她都像受惊的小兔一般敏感和沉静。而我只是感到快乐。我想她应该和我想得一样。这种欢乐,只有我们能感觉得到。

周带我去酒吧见他的朋友。他们在一起总是在谈宏大的主题。那些是我曾经很感兴趣如今却避之不及的。我要了两杯酒,迫不及待地醉去。侧眼看他的笑,那弯酒窝很美,不知道要迷死多少女人。

他的本事便是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便像什么样的角色。这种先天或后天培育出来的能力总令我叹为观止,同时令我迷惑,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他?

他向他们介绍我是他的女朋友。这定会变成日后让他后悔不已的事。我只是微笑,那夜我简直是把笑容凝固在脸上。我穿着一条紧身黑色牛仔裤和一件无袖黑色丝锻洋装,与周的黑西服很配。这一身黑色装扮无非是我在澳洲穿的衣服的升级版。只是无论到哪里,我都会穿着同样的黑色球鞋,它已经有些脏了,这无意中透露出我的落魄与颓唐。我浑身充满腐烂的气息,无比被动。我已经变了。不再像宁在大连时见过的我了。甚至不再是遇到John之前的我。

某夜我与周起了剧烈的冲突。他对我的残酷测试令我毛骨悚然。他身上的死亡气息如影随形。这不正是从前我与宁所推崇的吗?

他从床上跳起来,扭亮灯,灯光来得过于明亮几乎要耀瞎我的双眼。我下意识地伸出手想挡光线,又缩回来,把手向他伸去。那是个无言的动作,包含着所有的委屈与期望。他背对着我,没有发现我的动作。他开始穿衣服,走到床的另一侧收拾放在地上凌乱的行李箱。仍然无法平衡,他开始爆发。那些脱口而出的话语立刻摧毁了我仅有的耐心。我甚至感到惋惜。我几乎都要流泪了。为何他以为他的爱情是红色的便要让我不得安宁?这样排山倒海的嫉妒到底是为了什么,他凭什么对我这样?太滑稽了。

他最终还是没有走。如果他真的要走,我也不会在这间房间里继续停留。我会到楼下找宁。宁一定会陪我度过这个同以前最难过的夜晚一样难过的夜晚。也许我们还会出去买酒喝,把这件事当笑话一样解构掉,然后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座城市。

那夜他坦白是他无意中看到了我放在沙发上的本子。里面有我写的日记。 那夜他坦白是他无意中看到了我放在沙发上的本子。里面有我写的日记。

“你还真爱他呢,说要好好学英语。”他突然说。

“……”

“你可以把那页纸撕掉吗?”

“没问题。”我答得很干脆,倒是让他稍稍吃惊了一下。他不知道,以前的我如果碰到类似的事,一定会一脚将椅子踢翻。

我还是让它在我的本子上停留了一天。等周出门后,我坐在洗手间里,扯下那两页纸,撕成碎片,扔到垃圾筒里。

我大声地放朋克音乐。周置若罔闻,安之若素。他仍旧勤奋向上,像阳光一样明晃晃,试图照亮我内心所有的阴暗。

我坐立难安,一举一动都在他眼皮底下。然而,我不知该如何开口。这好像是上帝给我的最大的考验了,便是要拒绝一个爱我如此之深的人。怅然的是,每天的压抑都更多一些。

你爱我吗?

我爱你。

那你为什么没有激情呢?

他得不出结论,也无法替我解释不清楚。只好称呼我为同性恋。我只好低下头来审视自己是否有同性恋的潜质。

我从小就感觉自己是种无性的状态。即使青春期中有了性别意识,开始喜欢男孩,仍然是种与性无关的喜欢。和他们在一起,更多是感觉到某种同类的自在。而女孩子……和女孩子在一起,我才会惶恐。我不敢接近她们的美。有时候在过马路的时候她们会拉住我的手,直到过了马路我才会感觉到她们手掌的温度和柔软。和她们在一起,我常常作为一个听众。我一眼就能看出她们身上的迷人之处,于是我躲得很远,不愿靠近,怕被这迷人之处烫伤,从此再也回不了头。

我的爱因为没有一个具体的指向而变得空洞和不被接受。我记得曾经有个人对我说过:“你的爱如天空飞鸟般自由……”

我的爱也许只能停留在幻想中。落不到实处。在我最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也不过是愿意让目光变得更轻柔。

“你有障碍!”他说。

“我有障碍。”我喃喃地复述着。

我爱我的身体。我爱我作为女人的一切。而我的确没有女人的任何性格特点。我迷惑地盯着镜子里的裸体。从栗色的短发到肩,再到胸、腰和腿。它们很无情,没能够给我答案。

周在搂着我的时候,目光温柔。这是他走之后我翻看照片得出来的确切结论。他的目光流露出的柔情像水草一样缠住了我。

我望他的最后一眼是我睡眼迷离地看着他潮湿的双眼温柔而不舍地望着我,然后调转背影。我听到他拖动行李箱的声音。箱子和木地板摩擦发出轻微的“吱吱”声。我困倦地合上双眼。听到大门毫不留情地发出撞击的声音。

他走了。

我接着睡去。像做了场奇幻的梦。我想我的大脑需要一点时间来麻痹自己,以便让自己不直接晕过去。

他走了。

那久违的平静没有来找我。倒是空虚一点点浮了上来。

我昨夜订的手机闹钟在十点钟准时地报时。我赤脚下床,摁掉了它。目光所及处是阳台上他昨夜给我洗的衣服。我说不用洗的,他仍是洗了。一股强烈而凶猛的抑郁瞬间将我扼住。

他已经离开了。

一种绝望的情绪冉冉升起。我知道自己正处于疯狂的边缘。

曾经我的感情是一片海,现在它们藏在深井之下,只见水波翻滚,却被圈在圆圈之中,不得流动。

我永远都无法准确地表达内心。我无法表达此刻。我只能准确地表达上一秒钟。所有的东西刚说出来就变了。

我曾经浪费过的爱比中国银行里的人民币和美元还多。只是如果我不说,会不会他们永远都不明白?

我大哭起来。泪水划过面颊时有些轻微的刺痛感。我知道我失去了对我最重要的一个人。他不会再回来了。我再次感觉到某种危险的情绪。热气一下子涌上来,让我发现还身处夏天。就是这个夏天。夏天迟迟未走。

你和John还有联系吗?在他临走前一晚,知道这件事的朋友在MSN上问我。

你真逗,我说,我怎么可能还会和他有联系?我有和他联系的理由吗?我反问她。

“没有。”一分钟之后,那边打过来这两个字。

你和那个美国男孩还有联系吗?

他临走前一夜,也这么问过我。

没有。我说,我没有通过任何渠道联系过他。

我走到楼下去买烟。Rum酒还剩最后一点。我应该再买瓶可乐。街上没有什么人。门口传达室的老大爷看了我一眼。红旗随风飘展。一个盛大的聚会开始了。这么长时间的倒计时终于结束了。

宁在MSN上。她说要让周给我打电话。

周很快给我打电话来。响前三声之前我在努力控制情绪。第四声铃声响起来时我接了电话。他在电话里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异样。他给我讲了一个电影故事。并且说如果走过世界,发现回来的路仍很清晰,那他就会回来。

我知道他在说什么。也知道他回来的可能非常缥缈。那么聪明的人。我了解他。这就是我为什么会被他吸引的原因。

“我可以接受你是同性恋,我喜欢看你和宁在一起,或许我们有一天可以三个人生活在一起。”周对我说。

“周这个神经病!”我说。

“周这个神经病!”她说。

“你见过比他更神经病的吗?”我说。

“我们。”她答。

此后她便消失在我的生活里。她说过九月份来北京的。

宁和周结了婚。她为此得到了去美国的机会。

后来我才知道她和周结婚后立刻坐飞机去了克里夫兰市。她用是枪杀死John的。

干脆利落。她没有跟他说一句废话。就举起了枪。正如我们都喜欢看的一部日本电影,里面给我们的教诲就是:在发现敌人的时候,立刻举起你的枪。她完美地执行了。这件事,不知道周知不知情。以我的推断,他们结婚后,便各奔东西。周消失在人海之中,也许会在某家澳门赌场或美国小镇发现他的踪迹。他的身边一定少不了女人。他说消除伤害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跑走,跑得越远越好。

此前,宁给我寄了一张贴着她宝丽莱快照的明信片,我今天拿到它的时候发现上面盖着俄亥俄州的邮戳。照片上她在笑。傻笑着露出她的兔牙。像我们在广州时一样。翻到明信片的背后,上面只写着一句话。

我爱你。

不会有更多别的感觉了。

2008-08-13

ChunSue
春树(Chun Sue),中国当代作家、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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